| 项目概况 | |
| 项目名称: | 李石河景观方案设计 |
| 项目类别: | 其他类型 |
| 批准文号: | |
| 项目所在省份: | 辽宁 |
| 项目具体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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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
| 招标内容: | 工程设计 |
| 对投标者资质要求: | |
| 领取标书地点: | |
| 详细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河景观方案设计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字串5 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李石河景观方案设计; (3)、项目选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河段 (4)、总用地面积:1500亩 (5)、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40万平方米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招标内容:抚顺经济开发区李石河景观方案设计 (8)、设计质量:优良; (9)、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乙级及其以上风景园林设计资质 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到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路4号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202室购买资格预审表,将资格预审表按规定填好后附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企业情况介绍、2003-200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业绩和融资能力证明、联系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07年 5月 28日下午4时(截止)前投递至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203室。 4、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07年 5月 18 日上午8:30—2007年5月2 8日下午4:30在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路4号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202室发出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2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按投标金额的1%收取。 字串2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7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中科大厦204室。 6、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抚顺经济开发区中科大厦 联系人:林传彬 联系电话:0413-6608837 招标代理人:抚顺技改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丹凤路4号 联 系 人:关清 联系电话:0413-2432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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