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2 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外表面面积确定外,尚应包括油枕、冷却器的外表面面积和集油坑的投影面积;
3.1.5.3 分层敷设的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
字串1
3.1.6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灌装间、装卸台、泵房、 压缩机房等的保护面积应按使用面积确定。 字串5
3.1.7 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字串4
3.1.8 开口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液面面积确定。 字串9
3.2 喷头布置 字串7
3.2.1 保护对象的水喷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喷雾强度、 保护面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式7.1.1和式7.1.2计算确定。其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射和覆盖保护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水雾喷头的数量。 字串3
3.2.2 水雾喷头、 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字串2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3.2.4 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当按菱形布置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7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字串3
R=B·tgθ/2 (3. 2.4) 字串8
式中 R-水雾锥底圆半径(m); 字串1
B-水雾喷头的喷口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m); 字串2
θ-水雾喷头的雾化角(°);
字串2
θ的取值范围为30、45、60、90、120。 字串1
3.2.5 当保护对象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时, 水雾喷头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2.5.1 水雾喷头应布置在变压器的周围,不宜布置在变压器顶部; 字串6
3.2.5.2 保护变压器顶部的水雾不应直接喷向高压套管;
3.2.5.3 水雾喷头之间的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应满足水雾锥相交的要求;
3.2.5.4 油枕、冷却器、集油坑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字串6
3. 2. 6 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气体和甲 乙丙类液体储罐时 水雾喷头与储罐外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7m。 字串8
3.2.7 当保护对象为球罐时,水雾喷头布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字串5
3.2.7.1 水雾喷头的喷口应面向球心;
字串3
3.2.7.2 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应相接; 字串9
3.2.7.3 当球罐的容积等于或大于1000m^3时, 水雾锥沿纬线方向应相交,沿经线方向宜相接,但赤道以上环管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6m;
字串4
3.2.7.4 无防护层的球罐钢支柱和罐体液位计、阀门等处应设水雾喷头保护。
3.2.8 当保护对象为电缆时,喷雾应完全包围电缆。 字串2
3·2·9 当保护对象为输送机皮带时,喷雾应完全包围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和上、下行皮带。
字串3
2 术语、符号 字串3
4.0.1 水雾喷头、雨淋阀组等必须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并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产品。 字串9
4.0.2 水雾喷头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6
4.0.2.1 扑救电气火灾应选用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
4.0.2.2 腐蚀性环境应选用防腐型水雾喷头; 字串1
4.0.2.3 粉尘场所设置的水雾喷头应有防尘罩。 字串5
4.0.3 雨淋阀组的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5
4.0.3.1 接通或关断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供水; 字串4
4.0.3.2 接收电控信号可电动开启雨淋阀。 字串2
接收传动管信号可液动或气动开启雨淋阀; 字串8
4.0.3.3 具有手动应急操作阀; 字串2
4.0.3.4 显示雨淋阀启、闭状态;
4.0.3.5 驱动水力警铃;
字串5
4.0.3.6 监测供水压力;
4.0.3.7 电磁阀前应设过滤器。 字串4
4.0.4 雨淋阀组应设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有排水设施的室内,其安装位置宜靠近保护对象并在便于操作的地点。 字串2
4.0.5 雨淋阀前的管道应设置过滤器,当水雾喷头无滤网时, 雨淋阀后的管道亦应设过滤器。过滤器滤网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材料,滤网的孔径应为4.0-4.7目/cm^2。
字串5
4.0.6 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3
4.0.6.1 过滤器后的管道,应采用内外镀锌钢管,且宜采用丝扣连接;
4.0.6.2 雨淋阀后的管道上不应设置其他用水设施; 字串9
4.0.6.3 应设泄水阀、排污口。
字串6
5.0.1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可由市政给水管网、工厂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并应确保用水量。
字串2
5.0.2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取水设施应采取防止被杂物堵塞的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给水设施应采取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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