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来源:    2007-06-11 评论 1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5.6.12条 电缆在屋内埋地穿管敷设时,或电缆通过墙、楼板穿管时,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字串9

第5.6.13条 桥架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m。

字串3

第5.6.14条 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面积与桥架横断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

字串1

第5.6.15条 电缆明敷时,其电缆固定部位应符合表5.6.1的规定。

字串9

电缆的固定部位 表5.6.15
字串9

敷设方式 构架型式
电缆支架 电缆桥架
垂直敷设 电缆的首端和尾端 电缆的上端
电缆与每个支架的接触处 每隔1.5~2m处
水平敷设 电缆的道端和尾端 电缆的道端和尾端
电缆与每个支架的接触处 电缆转弯处
  电缆其它部位每隔5~10m处
字串3

第5.6.16条 电缆桥架内每根电缆每隔50m处,电缆的首端、 尾端及主要转弯处应设标记,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和终点。 字串2

 

字串1

(Ⅲ)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 字串1

第5.6.17条 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内敷设时,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6.17的规定。 字串1

电缆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的最小净距(m)表5.6.17 字串3

名称 电缆隧道 电缆沟
沟深0.6m及以下 沟深0.6m以上
通道宽度 两侧设支架 1.0 0.3 0.5
一侧设支架 0.9 0.3 0.45
支架层间垂直距离 电力线路 0.2 0.15 0.15
控制线路 0.12 0.1 0.1

字串3

第5.6.18条 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排水沟的坡度不应小于0.5%,并应设集水坑;积水可经集水坑用泵排出,当有条件时,积水可直接排入下水道。

字串4

第5.6.19条 在多层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在同一支架上的电缆可并列敷设。 字串7

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侧支架上。

字串6

第5.6.20条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350m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500mm。 字串4

第5.6.21条 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6.21的规定。 字串7

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m)表5.6.21

字串5

敷设方式 塑料护套、铝包、铅包、钢带铠装 钢丝
铠装
电力电缆 控制电缆
水平敷设 1.0 0.8 3.0
垂直敷设 1.5 1.0 6.0
字串9

第5.6.22条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以及在进入变电所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防火门应装锁。电缆的穿墙处保护管两端应采用难燃材料封堵。 字串8

第5.6.23条 电缆沟或电缆隧道,不应设在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损害电缆外护层和护套的地段。

字串3

第5.6.24条 电缆沟一般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的重量不宜超过50kg。 字串7

第5.6.25条 电缆隧道内的净高不应低于1.9m。 局部或与管道交叉处净高不宜小于1.4m。 字串3

隧道内应采取通风措施,有条件时宜采用自然通风。 字串8

第5.6.26条 当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 电缆隧道两端应设出口,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m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井可作为出口,人孔井直径不应小于0.7m。

字串3

第5.6.27条 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应超过36V;当照明电压超过36V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字串6

第5.6.28条 与隧道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电缆隧道。电缆隧道和其它地下管线交叉时,应避免隧道局部下降。 字串6

 

字串8

(Ⅳ)电缆埋地敷设

字串8

第5.6.29条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不宜超过8根。 字串5

第5.6.30条 电缆在屋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 当直埋在农田时,不应小于1m。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细砂层,其厚度宜为100mm, 在细砂层应覆盖混凝土保护板等保护层,保护层宽度应超出电缆两侧各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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