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来源:    2007-06-11 评论 1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5.3.4条 在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6

一、支持点最大间距符合表5.3.4的规定。

字串7

钢索上吊装金属管或塑料管支持点的最大间距 表5.3.4 字串4

布线类别 支撑点间距(m) 支撑点距灯头盒(mm)
金属管 1500 200
塑料管 1000 150
字串4

二、吊装接线盒和管道的扁钢卡子宽度不应小于20mm;吊装接线盒的卡子不应少于2个。 字串3

第5.3.5条 钢索上吊装护套线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3

一、采用铝卡子直敷在钢索上,其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500mm; 卡子距接线盒不应大于100mm。 字串5

二、采用橡胶和塑料护套绝缘线时,接线盒应采用塑料制品。 字串5

第5.3.6条 钢索上来用瓷瓶吊装绝缘导线布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7

一、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1.5m。线间距离,屋内不应小于50mm; 屋外不应小于100mm。

字串4

二、扁钢吊架终端应加拉线 其直径不应小于3mm。 字串5

第四节 裸导体布线 字串7

第5.4.1条 裸导体布线应用于工业企业厂房,不得用于低压配电室。 字串7

第5.4.2条 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 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规定。 字串1

第5.4.3条 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同侧敷设时, 裸导体应敷设在管道的上面。裸导体与需经常维护的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凸出部位的净距不应小于1.8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8m时,应加遮护。

字串5

第5.4.4条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字串5

裸导体的线间及裸导体至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 表5.4.4

字串9

固定点间距(L) 最小净距(mm)
L≤2m 50
2m<L≤4m 100
4m<L≤6m 150
6m<L 200
字串4

硬导体固定点的间距,应符合在通过最大短路电流时的动稳定要求。 字串5

第5.4.5条 起重行车上方的裸导体至起到行车平台铺板的净距不应小于2.3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2.3m时,起重行车上方或课导体下方应装设遮护。除滑触线本身的辅助导线外,裸导体不宜与起重行年滑触线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字串5

第五节 封闭式母线布线

字串1

第5.5.1条 封闭式母线宜用于干燥和无腐蚀气体的屋内场所。

字串4

第5.5.2条 封闭式母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2.2m;母线终端无引出线和引入线时,端头应封闭。当封闭式母线安装在配电室、电机室、电气竖井等电气专用房间时,其至地 面的最小距离可不受此限制。

字串5

第六节 电缆布线

字串4

(Ⅰ)一般规定

字串3

第5.6.1条 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按下列要求:

字串9

一、应使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振动、化学、地下电流、水锈蚀、热影响、蜂蚁和鼠害等各种损伤;

字串8

二、便于维护;

字串4

三、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

字串3

四、电缆路径较短。 字串5

第5.6.2条 对于露天敷设的电缆, 尤其是有塑料或橡胶外护层的电缆,应避免日光长时间的直晒,必要时应加装遮阳罩或采用耐日照的电缆。

字串1

第5.6.3条 电缆在屋内、电缆沟、电缆隧道和竖井内明敷时, 不应采用黄麻或其它易延燃的外保护层。 字串9

第5.6.4条 电缆不应在有易燃、 易爆及可燃的气体管道或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在这类隧道内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防爆、防火的措施。 字串4

第5.6.5条 电缆不宜在有热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力电缆, 当需要敷设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字串3

第5.6.6条 支承电缆的构架,采用钢制材料时, 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在有较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采取相适应的防腐措施。 字串1

第5.6.7条 电缆的长度,宜在进户处、接头、 电缆头处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余量。 字串9

  字串5

(Ⅱ)电缆在室内敷设

字串3

第5.6.8条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 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的措施;当明敷在配电室、电机室、设备层等专用房间内时,不受此限制。 字串8

第5.6.9条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 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当在桥架、托盘和线槽内敷设时,不受此限制。 字串6

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 字串4

第5.6.10条 架空明敷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1m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当其净距小于或等于0.5m时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 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电缆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字串6

第5.6.11条 钢索上电缆布线吊装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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