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一级框架结构及9度时尚应符合
式中V-梁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ln -梁的净跨;
VGb-梁在重力荷载代表值(9度时高层建筑还应包括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按简支梁分析的梁端截面剪力设计值;

、

-分别为梁左右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一级框架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

、

-分别为梁左右端截面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筋
)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确定;
η

梁端剪力增大系数一级取1.3,二级取1.2,三级取1.1。
字串7 6.2.5 一、二、三级的框架柱和框支柱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调整:
一级框架结构及9 度时尚应符合

式中V-柱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框支柱的剪力设计值尚应符合本节第6.2.10条的规定;
H-n柱的净高;

、

-分别为柱的上下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节第6.2.2、6.2.3 条的规定;框支柱的弯矩设计
值尚应符合本节第6.2.10条的规定;

、

-分别为偏心受压柱的上下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根据实配钢筋面积、材料
字串8
强度标准值和轴压力等确定;
ηvc-柱剪力增大系数一级取1.4,二级取1.2,三级取1.1。
6.2.6 一、二、三级框架的角柱,经本节第6.2.2、6.2.3、6.2.5、6.2.10条调整后的组合弯矩设计值、剪力设计值尚应乘以不小于1.10的增大系数。
6.2.7 抗震墙各墙肢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一级抗震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及以上一层,应按墙肢底部截面组合弯矩设计值采用;其他部位,墙肢截面的组合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其值可采用1.2。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墙肢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
3 双肢抗震墙中墙肢不宜出现小偏心受拉;当任一墙肢为大偏心受拉时,另一墙肢的剪力设计值、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25。
6.2.8 一、二、三级的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其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调整:
字串3
9度时尚应符合
式中V-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Vw-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组合的剪力计算值;
Mwua-抗震墙底部截面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根据实配纵向钢筋面积、材料强度标准值和轴力等计算;有翼墙时应计入墙两侧各一倍翼墙厚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
Mw-抗震墙底部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
ηvw-抗震墙剪力增大系数,一级为1.6,二级为1.4,三级为1.2。
6.2.9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柱、抗震墙和连梁,其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框支柱和框支梁、以及落地抗震墙的底部加强部位:
字串5 剪跨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λ-剪跨比应按柱端或墙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计算值

、对应的截面组合剪力计算值

及截面有效高度h0确定,并取上下端计算结果的较大值;反弯点位于柱高中部的框架柱可按柱净高与2倍柱截面高度之比计算;
V-按本节第6.2.5、6.2.6、6.2.8、6.2.10条等规定调整后的柱端或墙端截面组合的剪力设计值;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b-梁、柱截面宽度或抗震墙墙肢截面宽度,圆形截面柱可按面积相等的方形截面计算;
h0-截面有效高,度抗震墙可取墙肢长度。
共53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下一页
上一篇:城市规划不能“蔓延” 专家称应确定合理城市化率
下一篇:中国唐山地震遗址纪念公园概念设计国际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