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条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宜产生拉应力,当有可靠经验时可适当放松;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表3.3.4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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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条 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类别和本规范表3.4.1规定的环境类别,按表3.3.4的规定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ωlim. 字串8
| 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 表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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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类别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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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裂缝控制等级 | ωlim(mm) | 裂缝控制等级 | ωlim(mm) | ||
| 一 | 三 | 0.3(0.4) | 三 | 0.2 | |
| 二 | 三 | 0.2 | 二 | - | |
| 三 | 三 | 0.2 | 一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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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字串6 字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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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条 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表3.4.1的环境类别和设计使用年限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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