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来源:    2007-12-23 评论 0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字串9

A.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字串4

附加说明 字串6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字串2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局
主要起草人:宋石坤 颜文武 唐进群 吴文骏 王莲清 苏雪痕
字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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