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来源:    2007-06-24 评论 0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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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字串6
    
1.0.2  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字串4
    
1.0.3  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字串1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字串8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字串7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字串5
    
1.0.4  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字串9
    
1.0.5  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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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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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字串3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1.0.7  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字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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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附件全文):

/upimg/soft/规范/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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