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防护间距
2.0.1 防护间距的选取原则是既要达到对广播业务的保护,又要符合实际干扰情况。以前广电部 ( 原中央广播事业局 ) 、邮电部、总参通信部的联合通知中对收信台技术区边缘与行车繁忙的汽车公路的距离要求为1km 。通过对公路上行驶汽车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测试,得出1km防护间距对满足广播电视覆盖网转播要求的调幅收音台和调频电视转播台可以减小,根据实测结果和广播电视所需信噪比综合考虑得出该防护间距。
2.0.2 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对接收台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可采取措施进行抑制。在防护间距不能满足的情况下,应根据技术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比较,合理选取防护措施。 字串8
附录 A 防护间距的计算方法
字串5
A.0.1 防护间距的参数选用原则:
字串3
N10的干扰统计值在实测时应根据接收台的特点,给定置信水平和时间概率; 字串4
B 的选取参阅了国外有关文献中的计算公式并通过测试验证; 字串3
R 的选取依据主观评价实验结论,调频信号信噪'比采用27dB ,电视信号信噪比采用 39dB 。中短波调幅收音台的接收频率低,实测和理论都表明汽车火花点火发动机产生的辐射干扰较小,公路对中短波频段的干扰在 100m 以内,因此对中短波调幅收音台只规定与公路的防护间距,不再单独给出中短波频段的防护间距的计算公式。
本栏搜索
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
推荐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