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来源:    2008-05-14 评论 0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管道上应设钢质控制阀和逆止阀及不影响泡沫系统正常运行的防油品渗漏设施。 字串5

[说明]目前液下喷射泡沫系统一个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泡沫喷射管上的逆止阀密封不严,有些系统除关闭了储罐根部的闸阀外,在防火堤外又设置了一道处于关闭状态的闸阀,使该系统处于了半瘫痪状态,即使这样,但还是漏油;有的系统甚至将泡沫喷射管设置成项部高于液面的Ω形,既给安装带来困难,又增加了泡沫管道的阻力,同时又影响美观。目前有采用爆破膜、梭形逆止阀等措施的,为此增加相关要求。

字串5

第四节 泡沫喷淋系统

第3.4.1条 泡沫喷淋系统的保护面积应按保护场所内的水平面面积或水平面投影面积确定。

字串1

第3.4.2条 当泡沫喷淋系统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4.2的规定。

字串5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 表3.4.2 字串9

泡沫液种类

字串7

喷头设置高度(m) 字串1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L/min· m2 字串2

供给时间(min) 字串6

蛋白、氟蛋白

字串7

10

字串1

8

字串9

10 字串4

10

字串4

10 字串3

水成膜、成膜氟蛋白

字串9

10 字串2

6.5 字串1

10 字串3

8

字串9

字串5

字串8

当泡沫喷淋系统保护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其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宜由试验确定。 字串9

[说明]本条是在原“规范”等3.4.3条基础上,参照NFPA16-1995《泡沫——水雨淋系统与泡沫——水喷雾系统安装标准》、 BS 5 3 O 6 Part 6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标准》、ISO7076《泡沫灭火系统标准》等,结合我国国情制订的。 字串4

第3.4.3条 泡沫喷淋系统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宜选用吸气型喷头或带溅水盘的开式非吸气型喷头;当保护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应选吸气型喷头。 字串9

[说明]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当选择蛋白、氟蛋白等非成膜类泡沫液时,要选用传统的吸气型泡沫喷头;当选择水成膜、成膜氟蛋白等成膜类泡沫液时,可选用吸气型喷头也可选用开式非吸气型喷头。为减轻泡沫对保护液体的冲击,当选择水成膜、成膜氟蛋白等成膜类泡沫液并选用开式非吸气型喷头时,宜选用带溅水盘的开式非吸气型喷头。保护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不管选择何种抗溶泡沫液,均无成膜性,所以要选用吸气型泡沫喷头。 字串3

第3.4.4条 泡沫喷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4

一、泡沫喷头的布置应根据泡沫混合液的设计供给强度、保护面积和喷头特性确定。

字串8

二、应使泡沫直接喷射到保护对象上;

字串8

三、泡沫喷头的布置应保证整个保护面积内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均匀,任意四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

字串1

四、泡沫喷头周围不应有影响泡沫喷洒的障碍物; 字串2

五、泡沫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应符合表3.4.4的规定:

字串2

泡沫喷头的保护面积和间距 表3.4.4 字串9

喷头设置高度(m) 字串5

每只喷头的最大保护面积(m2 字串3

喷头的最大水平距离(m)

字串4

10 字串1

12.5

字串9

3.6

字串8

10

字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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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设计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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