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防火设计
7.3 电气
第7.3.1条 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区外,库房的电源开关应设于库房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
第7.3.2条 控制导线及档案库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
|
第7.3.3条 档案库、计算机房和缩微用房配电线路宜采取穿金属管暗敷方式。
|
第7.3.4条 空调设施和电热装置应单独设置配电线路,并应穿金属管保护。
|
第7.3.5条 档案库灯具型式及安装位置应与装具布置相配合。缩微阅览室、计算机房照明设计宜防止显示屏出现灯具影像和反射眩光。
|
第7.3.6条 档案馆照明的照度标准,应符合表7.3.6的规定。
| 房间名称 |
参考平面 |
照度(lx) |
| 阅览室 |
0.75m |
不低于150 |
| 出纳台 |
0.75m |
不低于100 |
| 档案库 |
离地垂直面0.25m |
不低于50 |
| 修裱、编目室 |
0.75m |
不低于150 |
| 计算机房 |
0.75m |
不低于200 | 字串2
|
第7.3.7条 特级、甲级档案馆应为二级防雷建筑物,乙级档案馆应为三级防雷建筑物。
|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字串3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防护
下一篇: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