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字串7
Technical code of maintenance for urban road 字串5
字串7
CJJ 36--2006
J 528--2006
字串9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字串4
旅行日期:2006年10月1日 字串8
字串8
第430号 字串6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字串6
字串3
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6—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4.2.7、4.4.1、10.1.1、10.2.1、11.4.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90同时废止。 字串8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字串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5月18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基本规定、道路检测评价、路基养护、路面养护、人行道养护、掘路修复、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养护状况的评定、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字串3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字串8
1 路面使用性能检测评价;
2 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要求;
3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字串9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 邮政编码:100097) 字串7
本规范参编单位: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沈阳市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 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太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兰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主要起草人员:杨树丛 任明星 赵晓光 商国平 高金礽 任 辉 王德信 叶 蓁 罗时柳 董宝柱陈进篪 张新天 张列学 白晓瑾 陈祖勋
字串1
字串7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 字串8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城镇道路中的桥梁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的规定。 字串5
1.0.3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字串9
本栏搜索
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
推荐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