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设计规范

来源:    2008-04-10 评论 0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建筑智能化设计规范

7.4.1 办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规定。 字串1

7.4.2 办公建筑应设有信息通信网络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功能。

字串2

7.4.3 信息通信网络系统的布线应采用综合布线系统,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要求。

字串6

7.4.4 一类办公建筑及高层办公建筑宜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安全防范系统。 字串7

7.4.5 办公建筑内的大、中型会议室宜设扩声、投影等音响、声光系统。根据需要宜设同声传译及电视电话会议的功能。

字串8

7.4.6 有汽车库的办公建筑宜设置汽车库管理系统。 字串5

7.4.7 办公建筑内弱电机房的设备供电电源采用UPS集中供电方式时,应有电源隔离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字串2

7.4.8 具有电子信息系统的办公建筑防雷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执行。

字串5



Tags:建筑智能化设计规范
搜爱设计 - Saoai.Com

上一篇: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下一篇:"水堡宝"饮水机专用消毒片是一种最适合饮水机械消毒的二氧化氯速效泡腾消毒片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栏搜索
Copyright 2007 Saoai.Com 粤ICP备08004255号
站长QQ:67306478 - 交流QQ群:19744203 - 邮箱:lisca@163.com - 发表文章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