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串5

第2.1.2条 新建或改建铁路车站,在线路的曲线地段上,各类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按国家现行的《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的有关规定加宽。位于曲线内侧的旅客站台,如线路有外轨超高时,应降低站台高度或提高线路;降低或提高的数值为0.6倍外轨超高。
第2.1.3条 在线路的直线地段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的线间距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字串9
字串7
第2.1.4条 按电力机车牵引设计的线路和枢纽,应根据下列要求确定车站上线路架设接触网的范围:
一、凡有电力机车进入的到达线、到发线、安全线、机车走行线、机务段段管线和电力机车需要行驶的其他线路,均应架设接触网。出发线和编发线在有发车作业一端(或两端)的100~200m有效长度范围内及其出发通路上,应架设接触网。
二、在电力机车牵引的区段内,中间站的牵出线和货物线全长均宜架设接触网;如有起吊或其他设备干扰时,则宜在干扰范围以外的一段牵出线和货物线上架设接触网。
三、在配属有蒸汽或内燃调车机车的车站上,牵出线和货物线可不架设接触网。
四、电气化铁路车站的调车线、有大型起吊设备的装卸线、车辆段段管线、站修线、蒸汽或内燃机车停留线及其整备线、轻油油库线、易燃易爆物品专用线路和其他不适宜电气化的线路,不应架设接触网。
区段站、编组站或其他大型车站当有蒸汽、内燃和电力等几种牵引类型时,应考虑提高到发线的利用率和使用的灵活性,合理确定架设接触网的范围。
第2.1.5条 在车站范围内,接触网软横跨跨越的线路数不应超过8条。接触网支柱的布置,应与其他设备布置和车站远期发展相配合。
接触网支柱不应渗在站房、行包房、仓库、检票口、天桥和地道等的出、入口处。
在旅客基本站台上,接触网支柱宜设在不靠线路一侧的站台边缘。在货物站台上,接触网支柱边缘距站台边缘不宜小于3.5m。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接触网支柱边缘距货物站台或旅客站台边缘不应小于2m。
第2.1.6条 在电气化铁路车站上,凡架设接触网的线路上的跨线桥,其梁底距桥下线路轨面的高度在直线地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编组站、区段站或调车作业较多的其他车站上为6550mm,困难条件下不小于6200mm;特别困难条件下,当有充分依据时,既有跨线桥不小于5800mm。
Tags: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骚爱设计 - Saoai.Com
上一篇: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下一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本栏搜索
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
推荐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