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字串8
字串1
GB 50161-92
字串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字串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字串1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l条 为了在烟花爆竹工厂设计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爆炸和燃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字串1
第l.0.2条 本规范适用于烟花爆竹工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字串6
本规范不适用于零售烟花爆竹的贮存,以及军用烟火的制造、运输和贮存。
字串9
第1.0.3条 烟花爆竹工厂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字串1字串7
第2.1.1条 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按下列规定划分为A、C两级:
字串3
一、A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会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到周围。根据其破坏能力应划分为A2、A3级。
字串4l.A2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的厂房和仓库; 字串4
2.A3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发生爆炸事故时,其破坏能力相当于黑火药的厂房和仓库。 字串8
二、C级建筑物为建筑物内的危险品在制造、贮存、运输中主要发生燃烧事故偶尔有轻微爆炸,但其破坏效应只局限于本建筑物内的厂房和仓库。
字串3
第2.1.2条 厂房的危险等级应由其中最危险的生产工序确定。仓库的危险等级由其中所贮存最危险的物品确定。
字串1第2.1.3条 危险品生产厂房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2.1.3-1的规定。危险品仓库的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2.1.3-2的规定。
字串6表2.1.3-2 字串6
字串8
第2.1.4条 贮存氧化剂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字串9
第二节 计算药量 字串2
第2.2.1条 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应为该建筑物内的生产设备、运输设备、运输工具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和所存放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中能形成同时爆炸的药量之和。
第2.2.2条 防护屏障内的危险品药量,应计入该屏障内的危险性建筑物的计算药量。
字串4
第2.2.3条 抗爆间室及装甲防护装置内的存药量,应按间室内或装置内的全部药量计算。该药量可不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 字串1
第2.2.4条 厂房内采取了分隔防护措施,相互间不会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药量可分别计算,取其最大值
字串5
第三章 工厂规划和外部距离 字串1
第一节 工厂规划 字串7
第3.1.1条 烟花爆竹工厂的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并应避开居民点、学校、工业区、旅游区重点建筑物、铁路和公路运输线、高压输电线等。
字串6
在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燃放试验场的外部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建筑物。
第3.1.2条 烟花爆竹工厂应根据生产品种、生产特性、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非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及行政区。
第3.1.3条 工厂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3
一、根据生产、生活、运输、管理和气象等因素确定各区相互位置。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宜设在安全地带;销毁场和燃放试验场宜单独设在偏僻地带。
二、非危险品生产区可靠近住宅区布置。 字串2
三、不应使无关人员和货流通过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不宜通过住宅区。 字串7
第3.1.4条 当工厂建在山区时,应合理利用地形,将危险品生产区、危险品总仓库区、销毁场或燃放试验场布置在有自然屏障的偏僻地带。不应将危险品生产区布置在山坡陡峭的狭窄沟谷中。 字串8
第二节 危险品生产区的外部距离
Tags:《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搜爱设计 - Saoai.Com
上一篇: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
下一篇:3DS Max精彩问答
本栏搜索
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
推荐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