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等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
2.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也不得增加;
3.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等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
4.1.4 丙、丁、戊类物品库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1.4的规定。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的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字串1
表4.1.4 丙、丁、戊类物品库房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m2)
字串3
| 贮存物品类别 |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
| 丙 | 闪点≥60"℃的可燃液体 | 150 |
| 可燃固体 | 300 | |
| 丁 | 500 | |
| 戊 | 1000 | |
4.1.5 人防工程内设有内挑台、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的上下连通层,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且连通的层数不宜大于两层。
字串6
4.1.6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但当从室内地坪至顶棚或顶板的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
2 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4.1.7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大于6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字串1
4.2 防火墙和隔墙
字串9
4.2.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承重构件上。
字串8
4.2.2 防火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口,当需要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2.3 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h,观众厅与舞台之间的台口应符合本规范第7.3.2条的规定;电影院放映室(卷片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观察窗和放映孔应设置阻火闸门。 字串1
4.2.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当墙上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字串9
4.3 装修和构造
字串2
4.3.1 人防工程的内部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字串3
4.3.2 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字串8
4.3.3 可燃气体和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当其它管道需要穿过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还应符合本规范第6.7.6条的规定。 字串8
4.3.4 通过防火墙或防火门下的管线沟,应采用不燃材料将通过处的管线沟空隙紧密填塞。
字串7
4.3.4 变形缝的基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表面层不应采用可燃或易燃材料。
4.4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4.4.1 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
字串1
4.4.2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采用常闭的防火门。
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字串2
4.4.3 当人防工程中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代替,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5 安全疏散
字串2
5.1 一般规定
字串1
5.1.1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设置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2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4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于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5 改建工程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但应设置在不同的方向,且相邻防火分区必须符合本条第1款或第2款的规定。 字串3
5.1.2 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一个厅、室的疏散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5.1.3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之间或安全出口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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