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来源:    2007-06-17 评论 0 条 字体:[ ] 收藏 投稿
    文章摘要: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2001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字串4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字串5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字串5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字串4

GB 50098-98

字串2

(2001 年版) 字串1

  字串9


主编部门: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9年5月1日

字串6

  字串1

  字串3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30号
字串4

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第3.1.3条、第3.1.4A条、第3.1.4B条、第4.2.4条、第5.1.2条、第5.1.9条、第5.2.2条、第7.3.2条、第8.1.2A条、第8.4.1条,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局部修订的条款内容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字串7

现予公告。

字串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4月24日
字串2

 

字串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8] 247号
字串6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要求,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8-98,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 98-87同时废止。

字串8

本规范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安部共同负责管理,由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字串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七日
字串4

 

字串5

 

字串8

前言 字串5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共分八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电气等。
本规范主要修订的内容有:
一、增加了术语一章。
二、规定了可以在人防工程内设置避难走道,解决人员安全疏散的问题。
三、规定了人防工程内商场的疏散人数计算,但如工程所在地有可靠的实测数据,也可按工程所在地的人员密度指标来计算。
四、规定了人防工程地下街的疏散走道最小净宽的确定方法。
五、对人防改建工程,在各条款中作了相应规定,既考虑到了改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又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的人员安全疏散。
六、针对避难走道的设置,相应在通风排烟、消防给排水和电气等方面作了补充和修改。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本规范具体解释单位-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太平路24号,邮政编码:10085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字串2

本规范主编单位: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

字串4

参编单位:北京市消防局
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 字串8

主要起草人:朱林华 叶思辉 李树田 潘丽 胡世超 华建民 徐剑苗

字串4

黄沫邦

1 总 则 字串5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字串1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
1. 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和其它适用的民用场所等;
2.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字串1

1.0.3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字串4

1.0.4 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字串2

2 术 语

字串9

2.0.1 人民防空工程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而建造的防护建筑。人防工程分为单建掘开式工程、坑道工程、地道工程和人民防空地下室等。 字串7

2.0.2 单建掘开式工程 cut-and-cover works
单独建设的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

字串4

2.0.3 坑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th low exit
大部分主体地坪高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带。

字串6

2.0.4 地道工程 undermined works without low exit
大部分主体地坪低于最低出入口地面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字串5

2.0.5 人民防空地下室 civil air defence basement
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地下室。

共8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上一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下一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本栏搜索
Copyright 2007 Saoai.Com 粤ICP备08004255号
站长QQ:67306478 - 交流QQ群:19744203 - 邮箱:lisca@163.com - 发表文章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