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蔽层敷设条件 |
lc(m) |
| 屏蔽层与电阻率ρ(Ω·m)的土壤直接接触 |
当实际长度>8 当实际长度<8 字串1 |
| 屏蔽层与土壤隔离或敷设在大气中 |
lc=建筑物与屏蔽层最近接地之间的距离
字串7
|
电缆绝缘的耐冲击电压值 表6.4.3-2 字串7
| 电缆的额定电压(KV) | 绝缘的耐冲击电压Ub(KV) |
| ≤0.05 |
5 |
| 0.22 | 15 |
| 10 | 75 |
| 15 | 95 |
| 20 | 125 |
注:当流入线路的雷电流大于以下数值时,绝缘可能产生不可接受的温升;
字串3
对屏蔽线路 Ii = 8Sc
对无屏蔽的线路 I'i = 8n'S′c。 字串9
式中 Ii──流入屏蔽层的雷电流(kA);
Sc──屏蔽层的截面(mm2); 字串9
I'i ──流入无屏蔽线路的总雷电流(kA);
字串2
n' ──线路导线的根数 字串4
S'c ──每根导线的截面(mm2)。 字串3
字串1
第6.4.4条 电涌保护器必须能承受预期通过它们的雷电流,并应符合以下两个附加要求:通过电涌时的最大箝压,有能力熄灭在雷电流通过后产生的工频续流。 字串4
在建筑物进线处和其它防雷区界面处的最大电涌电压,即电涌保护器的最大箝压加上其两端引线的感应电压应与所属系统的基本绝缘水平和设备允许的最大电涌电压协调一致。为使最大电涌电压足够低,其两端的引线应做到最短。 字串1
在不同界面上的各电涌保护器还应与其相应的能量承受能力相一致。 字串1
当无法获得设备的耐冲击电压时 220/380V 三相配电系统的设备可按表6.4.4选用。 字串1
220/380V三相系统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表6.4.4
字串1
| 设备的位置 | 电源处的设备 |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 用电设备 | 特殊需要保护的设备 |
|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
Ⅳ类 |
Ⅲ类 |
Ⅱ类 |
Ⅰ类 |
| 耐冲击电压额定值(kV) | 6 | 4 | 2.5 | 1.5 |
注:Ⅰ类──需要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到特定水平的设备; 字串2
Ⅱ类──如家用电器、手提工具和类似负荷; 字串5
Ⅲ类──如配电盘,断路器,包括电缆、母线、分线盒、开关、插座的布线系统,以及应用于工业的设备和永久接至固定装置的固定安装的电动机等一些其他设备; 字串2
Ⅳ类──如电气计量仪表、一次线过流保护设备、波纹控制设备。 字串9
6.4.5条 选择 220/380V 三相系统中的电涌保护器时,其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Uc 应符合下列规定。 字串9
一、 按图6.4.5-1接线的 TT 系统中,Uc 不应小于 1.55U0。
字串2
二、 按图6.4.5-2和图6.4.5-3接线的 TN 和 TT 系统中,Uc 不应小于 1.15U0。 字串6
三、按图6.4.5-4接线的 IT 系统中 Uc 不应小于1.15U(U 为线间电压)。 字串6
注:U0是低压系统相线对中性线的标称电压,在 220/380V 三相系统中,Uo=220V。
字串2
字串8
1──装置的电源; 2──配电盘; 3──总接地端或总接地连接带; 4──电涌保护器(SPD); 字串5
5──电涌保护器的接地连接,5a 或5 b; 6──需要保护的设备;
字串5
7──剩余电流保护器,应考虑通雷电流的能力;
F──保护电涌保护器推荐的熔丝、断路器或剩余电流保护器; RA──本装置的接地电阻; 字串4
RB──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 字串4
第6.4.6条 在供电的电压偏差超过所规定的 10% 以及谐波使电压幅值加大的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氧化锌压敏电阻 SPD 提高本章第6.4.5条所规定的 Uc 值。 字串9
第6.4.7条 在 LPZ0A 或 LPZ0B 区与 LPZ1 区交界处,在从室外引来的线路上安装的 SPD,应选用符合I级分类试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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