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
②固态介质处于潮湿状态时,可按相应类别的液态介质选择地面面层;
③水玻璃类材料不得用于亚硫酸钠、亚硝酸钠等呈碱性反应的盐类作用的地面面层。
5.1.1.3 树脂稀胶泥、树脂砂浆、玻璃鳞片胶泥、水玻璃混凝土、沥青砂浆、软聚氯乙烯板等整体面层以及沥青胶泥砌筑的块材面层,宜用于室内。
5.1.1.4 树脂类整体面层、沥青砂浆面层和软聚氯乙烯板面层,不得用于有明火作用的部位。
5.1.1.5 树脂稀胶泥整体面层宜采用环氧类、不饱和聚酯类和乙烯基酯类树脂胶泥。树脂砂浆整体面层宜采用环氧类、环氧煤焦油(1:1)类、不饱和聚酯类、乙烯基酯类和呋喃类树脂砂浆。
5.1.1.6 聚合物水泥砂浆宜采用氯丁胶乳水泥砂浆和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
5.1.2 地面面层的厚度,应按表5.1.2确定。
地面面层厚度 表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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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串3
| 名称 |
厚度(mm) |
名称 |
厚度(mm) |
| 耐酸石材 |
用于底层 |
30~100 |
树脂稀胶泥 |
1~3 |
| 用于楼层 |
20~60 |
软聚氯乙烯板 |
3 |
| 耐酸砖 |
20~65 |
聚合物水泥砂浆 |
15~20 |
| 水玻璃混凝土 |
≥60 |
密实混凝土 |
≥40 |
| 沥青砂浆 |
30~40 |
水磨石 |
30 |
| 树脂砂浆 |
4~7 |
|
|
字串2 5.1.3 块材面层结合层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5.1.3.1 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水玻璃胶泥等刚性材料时,结合层应采用刚性材料,不应采用沥青胶泥、沥青砂浆等柔性材料。
5.1.3.2 灰缝采用沥青胶泥、水玻璃胶泥、聚合物水泥砂浆时,耐酸砖面层的结合层应与灰缝材料一致。
5.1.3.3 耐酸石材面层的灰缝采用树脂胶泥时,在酸性介质作用下,结合层宜采用水玻璃砂浆;在酸碱介质交替作用下,结合层宜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当地面面层采用不小于80mm的花岗石并采用树脂胶泥灌缝时,结合层可采用水泥砂浆。
5.1.4 地面隔离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1.4.1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且经常冲洗的楼层地面或有强腐蚀性、中等腐蚀性液态介质作用的底层地面,应设置隔离层。当底层地面采用厚度不小于80mm的花岗石面层并采用树脂胶泥灌缝时,可不设隔离层。
5.1.4.2 地面受大量强腐蚀性易溶盐作用,且易溶盐可能吸湿潮解或被溶解时,宜设置隔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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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设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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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钢筋混凝土或重要的设备基础地下部分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
5.2.2 设备基础的地上部分,应根据介质的腐蚀性等级、检修安装的机械作用、基础的型式及大小等因素,选择防腐蚀材料和构造。当基础顶面与所在地面的高差小于300mm时,基础的防护面层宜与地面一致。泵基础宜采用花岗石等耐冲击的面层材料。
5.2.3 设备基础高出地面面层不应小于100mm。
5.2.4 大型立式金属储槽在地面以上的条形基础,其条墩间的净距和槽底与地面的净空应满足检漏要求。条形或垛形设备基础的条、垛之间的地面应设排水坡度,坡向基础以外。
5.2.5 液态介质作用较多的设备基础,其基础顶面及四周地面宜采取集液、排液措施。
5.2.6 设备基础的锚固螺栓孔的灌浆,应局部或全部采用水玻璃类或环氧类等耐腐蚀材料。 字串4
5.3 地沟和地坑 字串2
5.3.1 地沟和地坑不得利用建筑物的墙、柱、基础兼作其底板和侧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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