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字串2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Code for anticorrosion design of industrial constructions 字串9
GB 50046-95 字串6
字串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字串3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9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J46-8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七月三日 字串2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及建设部(91)建标计字第1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共9个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J46-82)共同修订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7月3日以建标[1995]390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字串5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腐蚀性分级;以提高耐久性的方法进行结构设计;增加了地基、桩基、污水处理池、排气筒和室外管架的防护内容,并增删了某些防腐蚀材料。在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工业部门的建筑防腐蚀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字串8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和平街北口9824信箱,邮编:100029),并抄送化学工业部建设协调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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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防止或减轻腐蚀性介质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腐蚀作用,使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设计,不适用于由杂散电流引起的腐蚀。
1.0.3 建筑防腐蚀设计应以预防为主,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介质的腐蚀性、环境条件、生产、操作、管理水平和维修条件等,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综合考虑防腐蚀措施。对生产影响较大的部位,危及人身安全、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承重构件等应加强防护。
1.0.4 建筑防腐蚀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字串8
2.0.1 腐蚀性分级 Corrosiveness classification
根据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破坏的程度,即外观变化、重量变化、强度损失以及腐蚀速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腐蚀性等级,并划分为:强腐蚀、中等腐蚀、弱腐蚀、无腐蚀四个等级。
2.0.2 腐蚀性水 Corrosive water
含对建筑材料有腐蚀作用的阴、阳离子的水。
2.0.3 污染土 Contaminated soil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改变了原有的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性质的土。
2.0.4 难溶介质 Slightly soluble medium
温度20℃时,在水中的溶解度小于2g/1的碱、盐类介质。
2.0.5 易溶介质 Soluble medium
温度20℃时,在水中的溶解度等于或大于2g/1的碱、盐类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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