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 钢筋混凝土房屋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4
(1)梁、柱及其节点的混凝土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局部剥落,钢筋无露筋、锈蚀;
字串3
(2)填充墙无明显开裂或与框架脱开; 字串9
(3)主体结构构件无明显变形、倾斜或歪扭。
6.1.4 钢筋混凝土房屋可按结构体系、结构构件的配筋、填充墙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及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对整幢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两级鉴定。符合本章第一级鉴定的各项规定时,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符合第一级鉴定要求和9度时,除本章第6.2 节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第二级鉴定做出判断。 字串1
6.1.5 当砌体结构与框架结构相连或依托于框架结构时,应加大砌体结构所承担的地震作用,再按本标准第5章进行抗震鉴定;对框架结构的鉴定,应计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结构相连导致的不利影响。砖女儿墙、门脸等非结构构件和突出屋面的小房间,应符合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
6.2 第一级鉴定 字串2
6.2.1 现有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字串1
6.2.1.1 框架结构宜为双向框架,装配式框架宜有整浇节点,8、9度时不应为铰接节点。当不符合时应加固。 字串5
6.2.1.2 8、9度时,结构体系宜符合下列规则性的要求:
(1)平面局部突出部分的长度不宜大于宽度,且不宜大于该方向总长度的30%; 字串9
(2)立面局部缩进的尺寸不宜大于该方向水平总尺寸的25%; 字串8
(3)楼层刚度不宜小于其相邻上层刚度的70%,且连续三层总的刚度降低不宜大于50%; 字串6
(4)天砌体结构相连,且平面内的抗侧力构件及质量分布宜基本均匀对称。
字串6
6.2.1.3 8、9度时,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抗侧力粘土砖填充墙之间楼、屋盖的最大长宽比宜符合表6.2.1-1的规定: 字串6
抗震墙之间楼、屋盖的最大长宽比 表6.2.1-1
| 楼、屋盖类型 | 8度 | 9度 |
| 现浇或叠合梁板 | 3.0 | 2.0 |
| 装配式 | 2.5 | 1.0 |
6.2.1.4 8度时,厚度不小于240mm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2.5的抗侧力粘土砖填充墙,其平均间距宜符合表6.2.1-2规定的限值: 字串9
抗侧力粘土砖填充墙平均间距的限值 表6.2.1-2
字串4
| 总层数 | 三 | 四 | 五 | 六 |
| 间距(m) | 17 | 14 | 12 | 11 |
字串2
6.2.2 梁、柱、墙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7度时不宜低于C13,8、9度时不应低于C18。 字串6
6.2.3 6度和7度Ⅰ、Ⅱ类场地时,框架应符合非抗震设计要求,其中,梁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Ⅰ级钢不宜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25倍,Ⅱ级钢不宜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30倍,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3时,锚固长度应相应增加纵向钢筋直径的5倍;7度Ⅲ、Ⅳ类场地和8、9度,梁、柱、墙的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字串5
6.2.3.1 框架角柱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8度时不宜小于0.8%,9度时不宜小于1.0%;其他各柱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8度时不宜小于0.6%,9度时不宜小于0.8%。 字串6
6.2.3.2 梁、柱的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串6
(1)在柱的上、下端,柱净高各1/6的范围内,7度Ⅲ、Ⅳ类场地和8度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ф6,间距不应大于200mm;9度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ф8,间距不应大于150mm; 字串3
(2)在梁的两端,梁高各一倍范围内的箍筋间距,8度时不应大于200mm,9度时不应大于150mm;
(3)净高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包括因嵌砌粘土砖填充墙形成的短柱,沿柱全高范围内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ф8,箍筋间距, 8度时不应大于150mm,9度时不应大于100mm。 字串2
6.2.3.3 框架柱截面宽度不宜小于300mm,8度Ⅲ、Ⅳ类场地和9度时不宜小于400mm;9度时,柱的轴压比不应大于0.8。
6.2.3.4 8、9度时,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抗震墙的周边宜与框架梁柱形成整体或有加强的边框; 字串1
(2)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墙板净高的1/30,墙板中竖向及横向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
(3)墙板与楼板的连接,应能可靠地传递地震作用。 字串1
6.2.4 框架结构利用山墙承重时,山墙应有钢筋混凝土壁柱与框架梁可靠连接;当不符合时,8、9度应加固。 字串2
6.2.5 砖砌体填充墙、隔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考虑填充墙抗侧力作用时,填充墙的厚度,6~8度时不应小于180mm,9度时不应小于240mm;砂浆强度等级,6~8度时不应低于M2.5,9度时不应低于M5;填充墙应嵌砌于框架平面内; 字串3
(2)填充墙沿柱高每隔600mm左右应有2ф6拉筋伸入墙内,8、9度时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700mms;当墙高大于5m时,墙内宜有连系梁与柱连接;对于长度大于6m的粘土砖墙或长度大于5m的空心砖墙,8、9度时墙顶与梁应有连接。 字串8
(3)房屋的内隔墙应与两端的墙或柱有可靠连接;当隔墙长度大于6m,8、9度时墙顶尚应与梁板连接。 字串4
6.2.6 钢筋混凝土房屋符合本节各项规定可评为综合抗震能力满足要求;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但应对房屋采取加固或其他相应措施:
字串9
(1)单向框架;
(2)8、9度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13; 字串6
(3)与框架结构相连的承重砌体结构不符合要求;或女儿墙、门脸等非结构构件不符合本标准第5.2.4.2款的有关要求;
(4)本节的其他规定有多项明显不符合要求。
字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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