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家庭装饰质量规范
4.10.2.2 插座、开关安装牢固,四周无缝隙;插座开关离地面间距不小于200mm ,插座、开关位置高低应保持同一水平线,目测无明显偏差;面板整 洁无污迹。1.5m 以下安装的插座应采用防触电保护措施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内安装的开关应采用带 防水措施的开关。
4.10.2.3 单相两孔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零)线接在正上方;插座接地线单独敷设,不与工作零线混同。
4.10.3 电线接线与线路保护 4.10.3.1 所用导线的型号、线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连接紧固,接头部首拉力;包扎严密,不伤线芯,导线无纽绞、曲结、死弯、绝缘层破损等缺陷。
4.10.3.2 采用螺钉(螺帽)连接时,导线无绝缘距离不大于3mm;铜线间连 接采用铰 接法时铰接长度不小于5圈,绑扎法时绑扎长度不小于10倍线径,连接后搪上焊锡;用黑胶布爆炸接头时,内部应先包绝缘带。
4.10.3.3 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内处理,每个接头上接线不宜超过两根;先在盒内留有适当余量。
4.10.3.4 线路应采用适当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措施及接地(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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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
4.11.1 卫生器具的安装
4.11.1.1 卫生器具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或工程合同(工程协议)要求。
4.11.1.2 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蹲式大便器排水孔的中心纵向距墙体面不小于540mm;坐式大便器排水孔的 中心纵向 距墙体面不小于420mm,坐面距地面的高度为300mm;小便器口边 距地面约600mm;洗 脸洗手盆盆口边距地面约800mm;浴盆的型号规格相差 较大,根据实际的空间位置合 理设置,浴盆的上口边距地面不大于520mm。
4.11.1.3 卫生器具镶接完好,卫生器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支管的管径坡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次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管道最小坡度1大便器1000.0122小便器40-50 0.020 3 洗脸洗手盆 32-500.0204浴盆(淋浴器)500.020
4.11.1.4 支(托)架埋设平整、牢固、防腐良好。
4.11.1.5 卫生器具安装牢固平稳,无损伤;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的连接严密不渗漏。
4.11.1.6 排水栓、地漏安装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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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管道及附件安装
4.11.2.1 给排水管道及附件的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1.2.2 管道安装应布局合理,尽可能贴近墙面,横平竖直,坡向正确,铺设(固定)牢固。
4.11.2.3 附件安装位置正确,使用灵活、方便,完好无损伤,连接牢固。
4.11.2.4 管道之间、管道附件之间、附件之间安装连接牢固,无渗漏。
4.11.2.5 支(托、吊)架埋设平整牢固。管道及附件、支(托、吊)架防腐良好。
4.11.2.6 给排水系统畅通无堵塞, 无渗漏, 水表运转正常。
4.11.2.7 暗设给水管道必须在封闭前加压试渗漏。(1.5倍工作压力下24小时无渗漏)。
4.11.2.8 卫生器具及各种给排水管在穿过楼层时周边应作防渗漏处理。
4.12 燃气用具及管道安装
4.12.1 燃气用具的安装
4.12.1.1 燃气用具的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
4.12.1.2 燃气用具应放置在通风状况良好的位置,灶具直接放在灶台上,燃气热水器的安装高度应使点火开关中心线距地面1.5m。燃气热水器严禁安装 在浴室内。燃气热水器的废气应采用排气管排出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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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3 燃气用具安装平稳、牢固,软管与接头连接应采用管卡可靠固定,严密不泄漏。
4.12.2 管道及附件安装
4.12.2.1 未经燃气管理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原有燃气管道。
4.12.2.2 室内燃气管道不许埋设。
4.12.2.3 管道及附件的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2.2.4 管道及附件安装位置正确、横平竖直、固定牢固、坡向正确。支(托、吊)架安装牢固,防腐良良好。
4.12.2.5 管道之间、管道与附件之间、附件之间连接牢固,连接严密,无泄漏。
4.12.2.6 系统畅通,无堵塞,无泄漏;气表运转正常。
4.13 家用空调的安装
4.13.1 家用空调器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要求)。
4.13.2 家用空调器的安装宜使室内机送风方向朝向房间的最大距离方向;壁挂机送风口距地面1.8m; 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和方向不得对邻居、行人造成明显的冷热风影响;冷凝水不应滴落至下面的轻质雨棚、墙面等构件或通道上。
4.13.3 分体式家用空调器的制冷剂管道等穿墙过楼要在孔洞处加保护管。连接室内机和室外机的制冷剂管道长度不宜大于5m;制冷剂管应保温良好,连接严密无泄漏。
字串1 4.13.4 动力线及控制线路连接正确、牢固。
4.13.5 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调试应运转正常,制冷(热)效果良好;空调器表面无损伤;控制系统操作灵活。
5 结构安全
5.1 家庭装饰,必须保证房屋原有主体结构的整体性、抗震性、安全性;应符合和满足城市规划、公安消防、市容环卫、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5.2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家庭装饰时,严禁擅自拆改和损坏建筑的墙体、梁、柱、板等;受力结构。
5.3 主体结构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或危房、临时建筑、严重损坏未经加因的房屋,不得进行家庭装饰。
5.4 严禁在承重墙、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原有门窗位置;不得任意扩大门、窗洞口面积,打掉窗下墙或窗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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