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意见,是把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与造价工程师归为一类,这种意见显然是参考了英国、英联邦及香港地区测量师制度。香港测量师学会分四个专业组,工料测量组是大组,产业测量组对应的产业测量师的业务范围与我国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类似。但是问题在于这是英国的一种特例,北美和欧洲、日本无此范例,我国也不好操作,比如名称就是一大难题,若叫估价师,分几种估价师,则势必削弱造价工程师作为工程管理咨询的服务功能,又与注册会计师的估价功能不好分。现在注册会计师认为自己也能涉足不动产估价(主要指房地产),说可以仿效国?quot;利用专家工作"的方式进行特殊不动产的价格评估,如此下去,工程计量与计价这个领域他们也可利用概预算专家来进行,岂不无造价师立足之地了吗?此外,三位一体意见实现后,还会造成三组人员人数畸轻畸重,获得报酬苦乐不均等问题。 综上所述,我认为我国的造价工程师有与其他各类执业资格不同的历史发展渊源,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建筑市场),有不同的教育背景(工程背景),又有现实的需求(现有80万以上从业人员),还有健全的管理系统(标准定额司,中价协、定额站),并与国际惯例接轨或靠拢(北美的CE,英国、苏联邦、香港的QS),因此,完全有必要独立存在,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尽快实现行业改革,建立行业管理和自律制度,加快立法,以促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事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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