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经过连续的对开发区清理整顿,各地的开发区都有了大量的缩减,特别是在两税合并后,开发区是否要继续办下去,都已经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有观点认为,开发区已完成历史使命,应退出历史舞台;还有观点认为,对一些落后地区来说,开发区在现阶段还有发展的空间,应当适度发展;也有观点认为,应像过去一样大力发展开发区,不要加以限制。
事实上,在国务院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出台前,继续暂停省级开发区的新设或扩建是一个明智的策略。未来在开发区的设立程序上,对省级开发区的审批权限应该考虑适当上收。建议在国家层面增加审核程序。省级开发区设立时,应由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对其是否符合“两个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进行审核,之后再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确保开发区用地控制在规划的总盘子内。即使可能会出现“一收就死”的情况,也比此前的“一放就乱”好。
字串8
本栏搜索
相关新闻
最新文章
推荐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