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影响政府公信力,能留下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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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深圳湾体育中心总投资6.19513亿元,该中心的建筑设计必须要与南山后海总部经济和超级总部基地的规划建设相协调,深圳市政府希望打造标志性建筑,形成城市精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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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士表示,指挥部确实于去年底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下发中标通知书,“海之贝”方案被确定为中标方案,业已产生法律效力。2月份临时组织的评审会是由深圳市规划局牵头,再对“海之贝”、“春茧”两方案作比较,可能是规划部门认为“春茧”好。 字串8
“我们已经于3月14日专门去北京处理此事”,深圳市规划局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处长李台然代表单位回应说,目前,已经初步决定使用“春茧”方案作为最后的实施方案。至于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是否违法,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认定。 字串6
李台然首先强调了深圳湾体育中心的重要性———福田中心区的建设已见雏形,后海有些土地存量,特区内土地紧张,特区的发展寄托在后海片区,市里很重视深圳湾体育中心的建设,希望走精品路线,要求规划高标准。
李台然说,虽然“春茧”未中标,但是在评审中专家评选总分第一,规划部门认为“春茧”方案跟城市结合得更好,有特点、有独到之处,有优势,不用可惜了,所以将“春茧”确定为实施方案。定标前认为“春茧”设计方案不错,但不能确定是否能按时间完成,所以定标时未选“春茧”。 字串3
李台然认为,弃用中标方案“海之贝”而选择“春茧”,不会影响深圳政府的公信力,反而是为深圳负责的考虑,理由是能为深圳留下一个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李台然表示“两个方案都非常优秀,肯定李兴钢的劳动价值,会在协调中体现李兴钢的劳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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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时多认可“海之贝” 字串4
曾参加2月底评审会的专家刘文光、黄楠楠均不愿评价今年2月评审会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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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光说,“海之贝”方案造价低,占地较大:“春茧”方案比较简约,占地少,对项目所在地有利,但也存在造价高、施工难度大的问题。刘文光明确告诉记者,自己是非常支持“海之贝”方案的。
“当天的专家评审会共有9名专家参加,大部分和我观点相同”,刘说,政府在早有方案中标的情况下,再召开这样的专家评审会,最起码也是一种过失行为,是不正当的。但他也认为,政府这样做的初衷是好的,是从整个地区大的环境出发作出的一种再思考行为。 字串5
黄楠楠说,可能政府要考虑很多方面,作为专家,她认为两个方案各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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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改变中标结果违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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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表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中标行为合法有效,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不能撤销。
李军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确属招投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字串4
李军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这是法定的途径。 字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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